电子政务主要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利 |
作者: 陈娉舒 李健 转自: 北京青年报 2004/8/9 |
记者 陈娉舒 李健
“通过电子政务,过去政府机构设置中的冗余部分将得以简化。”在第三届中国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上,国家信息协会电子政务专业委员会常任理事卢朝霞说。她一再强调,“电子”只是手段,“政务”才是目的,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民众,是电子政务的终极目标。
她解释说,过去,很多地方或行业重复设立机构。如收各种各样的保险费就有好几个机构,有收医疗保险费的,有收养老保险费的,有收失业保险费的,这些机构面对的却只是同一个对象———企业。而通过电子政务,就可以成立一个“基金管理中心”,直接面对企业要办理的社会保障业务。
“电子政务推动后,一些信息必须共享,一些部门必须改造,一些信息必须向老百姓尽量公开。否则,政府就会受到质疑……因此,评价电子政务的建设,要从‘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入手。”她说。
卢朝霞认为,眼下,各个部委局的信息系统各有各的标准,但放到一个大的“城市环境”里去考察,就乱了。北京下暴雨那天(7月10日)的手忙脚乱就是例证。“那天,北京各行业的表现充分表明,一个城市的应急信息系统,应该是一个综合指挥、协调调度的‘综合体’。SARS、地震、水灾……天灾人祸,可以说是给电子政务建设出的一道综合考题。她认为,城市应急信息系统是下一步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大难题。
卢朝霞认为,不仅单一城市要改进电子政务,城市与城市间也要实现信息系统互连互通,比方说,技术工人在东北很多,但在南方相当匮乏,如果建立信息交流系统,这对平衡各地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很有意义。
针对不少人反映的政府网站信息陈旧、网上办事不方便等意见,卢朝霞说,已进入讨论阶段的《信息公开法》,将有助于促进这方面的改进,什么信息必须多长时间更新、哪些要及时公开,都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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