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方声明 QQ.COM.CN注册信息不实应注销 |
作者: 记者 高守 转自: ChinaByte 2004/1/19 |
ChinaByte 1月17日消息(记者 高守)ChinaByte报道《腾讯施展手段抢回QQ.COM.CN域名》之后,在业界产生强烈反响。当事人之一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今天致函ChinaByte,详细阐述了中科三方在QQ.COM.CN域名变更一事上的立场。
中科三方在声明中表示,QQ.COM.CN域名原注册人“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6日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后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致使“该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按照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注销”。(完)
附: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声明
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企业。2003年11月经信息产业部审核,取得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资格。
2003年12月19日,我公司接到用户投诉称:在我公司注册的域名qq.com.cn违反目前有效的法律规定,注册信息不真实,且其注册持有人“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删除。
接到该投诉后,我们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于2003年12月19日通知原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核实此事,该负责人于2003年12月24日正式确认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已被注销。相关证据证明如下事实:
1、原域名注册人“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6日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至今已经2年零8个月;
2、在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未按照《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及时通知我公司,并更新信息。其域名注册信息一直处于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状态。
《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五)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我公司慎重地考虑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相关法律专家后认为:该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按照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注销。
因此,作为域名qq.com.cn的注册服务机构,我公司于2004年1月7日依法将该域名予以注销。
该域名被注销后即进入自由注册状态,任何符合域名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注册人均有权利对该域名予以申请注册。根据数据库查询结果,该域名现被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7日申请注册成功。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公司将继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广大域名注册人提供可以依赖的服务。我公司也在此提醒广大用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要求,申请注册域名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当注册信息变更时,也应当及时告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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