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CNNIC不当竞争 3721要求赔偿100万经济损失 |
转自: 中国经济时报 2004/1/9 |
记者赵明1月7日北京报道 3721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CNNIC不正当竞争,上级主管单位中科院网络中心顶替CNNIC当了被告,3721要求中科院网络中心赔偿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3721在起诉书中称,“对于已经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的计算机用户,当再安装CNNIC通用网址软件后,网络实名软件的相关程序和数据信息就会遭到恶意、有针对性的破坏和删改。”更为严重的是,“只要用户的计算机安装了CNNIC通用网址软件,就无法正常下载、安装和运行3721网络实名软件。”
3721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3721的其他软件产品,如中文邮、IE修复专家和短信助手中也同样存在。3721认为,CNNIC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网络实名的正常运行,给3721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导致用户对3721软件及服务可靠性的怀疑,严重损害了3721的声誉。
3721公司表示,由于CNNIC是非法人机构,只能将其上级主管单位中科院网络中心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讨个公道,为中文上网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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