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勿用陌生电脑 勿单约网友 勿延迟报案 |
转自: 北京青年报 2003/12/7 |
昨天记者获悉,针对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犯罪逐渐增多态势,宣武警方首次推出网络犯罪播报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让网民在最快时间内了解网络犯罪的特点和趋势,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以配合警方共同维护和创造首都良好的社会形势。
■百日会战:破获50余起系列案
自开展冬季百日会战以来,宣武分局刑侦支队在市局、分局科技信息处的鼎力协助下,连续接报5起网络犯罪刑事案件在短时间内全部告破,从中破获系列案件50余起,其中涉及盗窃、敲诈、抢劫、诈骗等多种类型。
■网络犯罪多利用个人隐私
据了解,目前网络犯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嫌疑人在网上聊天,与网友熟悉后,通过见面实施犯罪;另一种是嫌疑人以虚拟身份,在网上利用网络技术,不与事主见面即实施犯罪。
网络犯罪具有三个特征:通过网络聊天,打探网友隐私,抓住网友不敢公开隐私的心理进行诈骗,比如在网上发布替考消息,抓住网友急于出国或升职的机会敲诈一笔;骗取网友信任后,冒充执法人员或利用网友不戒备的心理进行抢劫或盗窃,比如发现对方是外地女青年,冒充公安人员进行抢劫;利用自身掌握的网络技术优势,趁事主不备盗取其网上银行。
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其特点比较明显:首先是被侵害人群比较固定,以年轻人居多,他们社会经验少,容易轻信他人。其次是这类犯罪预谋性强,手法相对简单固定。第三,每次侵害事主的数额比较小,但容易形成系列案件。
■受到损失要及时报案
据警方介绍,由于报案事主少,警方核实案件时难度相当大,如果说3天可以破案,核实案件就要13天,主要原因即事主报案少,这种做法无形中纵容了犯罪分子。
有些事主或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意报案,或担心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一旦报案担心受到处罚。还有人认为被侵害的财产数额少,即便报案也无从查找。同时不排除有人既然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就主动承担这种后果。
宣武刑警同时奉劝在网络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你寻找的下一个网友,有可能就是警察。
■警惕嫌疑人盯梢受害者
针对新型的网络犯罪,网民如何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呢?据广内责任区刑警队副队长隗功介绍,第一,不要使用陌生人的电脑查找自己的重要资料,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第二,网友初次见面时,人数尽可能多一些,最好选择公共场所。第三,网民要洁身自爱,如果自身行为不检点,就有可能被犯罪嫌疑人抓住个人隐私,加以利用,造成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的损失。
在宣武警方破获的涉网系列抢劫案中,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即嫌疑人实施抢劫后,利用网络继续盯梢受害者。他们抓住受害者经常用同一名字,在同一家论坛或聊天室的习惯,进行化名后,借机与受害者对话,随后很自然地提出要与对方见面,如果对方讲出被网友抢劫的事情,他们则询问是否报案,以此来观察对方的反应,如果确定其没有报案,他们仍可以将对方作为抢劫对象。
案件链接
宣武刑侦支队近日破获一起利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络,在某网络银行和一个知名购物网站之间实施盗窃活动的案件。11月24日17时许,嫌疑人关某被抓捕归案,警方收缴电子货币2200余元。
11月2日,在北京某庄园工作的高级厨师邢先生在提款机取工资时,提款机显示余额只有17.40元,查询取款记录,银行的答复是:工资已经在一个小时前被取走。于是他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据宣武警方了解,邢先生不会使用电脑,更谈不上使用电脑进行网络交易。他本人和另外一个同事曾使用过单位电脑,通过互联网查询过自己在银行的账户余额。通过点滴线索,警方终于将嫌疑人抓获。据某公司高级技术工程师关某交待,平时他酷爱电脑和网上冲浪,一天,在无意中看到在电脑里曾经有过关于账户查询的资料,于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几秒钟就将邢先生的2200元现金数字转换为电子货币,并转换成网上的虚拟货币进行购物。
|